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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外委会负责人就达赖在欧洲议会演讲发表谈话
2004-05-13 14:22
                           (2001年10月27日)
   欧洲议会某些负责人不顾中方的一再交涉和强烈反对,坚持邀请达赖访问欧洲议会,并为他提供反华讲坛,任其在10月24日的欧洲议会全体会议上发表恶意中伤、攻击中国政府、肆无忌惮地煽动分裂祖国的长篇演讲。对此,我们表示极大的愤慨。
   达赖喇嘛在欧洲议会的讲话再一次表明,他不仅仅是什么宗教人士,而是一个披着宗教外衣从事分裂祖国活动的政治流亡者。他的通篇讲话充满着伪善,用心良苦。他企图通过制造谎言、颠倒黑白、混淆视听的手法去欺骗和蒙蔽国际视听,骗取国际社会的同情和支持,煽起对中国的不满。他极其虚伪地说什么他“对政治并不精通”,只是以“普通喇嘛身份”发言,什么他信仰和追求“民主”、“自由”和“人道”,主张“宽恕、容忍”等等。但是在美丽的面纱掩盖下,他顽固地坚持“西藏独立”的一贯立场,说什么西藏“被侵占”、“人民“遭受磨难和摧残”、“侵犯人权问题严重”、文化和民族“面临灭顶之灾”,十分骇人听闻。他还指责中央政府不与他接触,呼吁国际社会予以关注和支持。人们不难看法达赖讲话中包藏的分裂祖国的居心和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事实胜于雄辩,谬误说上一百遍,也改变不了事实。还是让事实出来说话吧。
   众所周知,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十七世纪中叶正式归入中国的版图。此后,西藏一直是中央政府直接治理下的一个行政区域。西藏的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达赖喇嘛班禅喇嘛的封号都是中国清王朝的中央政府分别于1653年和1713年册封的。清王朝中央政府还正式确定了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在西藏的政治和宗教地位,并掌握确定达赖喇嘛、班禅喇嘛去世后转世灵童的大权。他们的坐床和继位必须经中央政府册封和批准。现在流亡在外的十四世达赖就是1940年经当时的中国国民政府主席批准才继位的。西藏从来就不是一个独立国家,世界上从未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承认西藏是一个独立国家。
   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原在国民党政府统治下的北平市和绥远、湖南、云南、新疆、西康等省经过谈判相继以和平方式解放,中央政府决定对西藏地方也采取和平解放的方针,并邀请西藏地方当局活代表到北京谈判。1951年1 月,十四世达赖接受和平谈判的建议,派出代表谈判,并于同年5 月23日签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协议不仅明确了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的政治制度和达赖喇嘛、班禅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不予变更等,还强调了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以及农牧业,改善人民生活等内容。协议特别规定了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宗中央不加强迫,而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采取西藏人民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办法解决。这一协议受到了西藏各界人士的赞成和拥护。达赖和班禅当时还分别致电或发表声明对协议表示拥护。人民解放军根据协议在西藏人民的支持下,顺利进入拉萨等地。至此,西藏实现了和平解放。解放军进驻西藏是中央政府从国民党旧政府下实施对地方政权的接收,是受到达赖本人和广大西藏人民拥护和支持的。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对自己的领土行使管辖权,是天经地义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概莫能外。而达赖现在却一再宣扬中国“入侵西藏”,拒绝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其分裂祖国的目的不是昭然若揭吗?达赖在此次讲话中公然声称要求什么“全民公决”。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中国主权管辖下的一个自治区,根本不存在就西西前途进行“全民公决”的问题。达赖提出“全民公决”的主张完全是为他分裂祖国的政治图谋服务的。为使西藏实现和平解放而由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政权达成的“十七条协议”,其产生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政府的关怀和爱护,其内容恰恰说明中中央政府对西藏文化、宗教和生活方式的充分尊重。达赖在讲话中却诬蔑什么中央政府将“十七条协议”强加给西藏人民,“毫不尊重西藏独特的文化、宗教及其生活方式”,这是完全违背事实的,只能欺骗那些不了解事实真相的人。
   对西藏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达赖统治时的旧西藏地方,实行的是上层僧侣和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达赖是封建农奴统治的总头目。当时95% 的西藏人是连人身自由都没有的农奴和奴隶。农奴主和奴隶主可以把他们买卖、转让、赠送和交换,可以在私设的监狱任意对他们施以剜目、割耳、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极为野蛮的刑罚,这种惨无人道的事例比比皆是,这才是西藏人民遭受的真正的“磨难和摧残”。西藏封建农奴制的黑暗比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制有过之而无不及。可以说,旧西藏是二十世纪世界上践踏人权最严重的地区之一。达赖当时作为西藏地方最高统治者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才是践踏西藏人权和自由的真正罪魁祸首。他从来不敢谈及他在旧西藏的残酷统治,他也毫无悔过之意,反而恬不知耻地自封为西藏自由的“发言人”,人权和人道的“维护者”,蒙骗国际社会。
   西藏和平解放后,广大农奴迫切要求挣脱农奴制的枷锁,实行民主改革。对于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中央政府采取了十分谨慎的态度。根据“十七条协议”,中央对这种改革不加强迫,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1957年中央政府还决定,在1958-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西藏不搞改革,其后是否改革仍由西藏根据那时的情况和条件决定。但是,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根本反对改革,试图永远保持农奴制,以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为此,他们蓄意破坏“十七条协议”,并在西藏一些地方策动武装叛乱,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1959年3 月,西藏少数农奴主勾结国外势力,在拉萨发动了一场全面武装叛乱,公然提出“西藏独立”的分裂口号。在广大藏族僧俗同胞的支持和帮助下,人民解放军迅速平息了这场分裂祖国的叛乱。达赖也因阴谋失败而逃亡国外,并从此踏上了一条与中央政府和广大藏族同胞对抗的道路。这就是达赖在讲话中诡称的“西藏人民起来反抗中国”,“我也不得不逃离西藏”的过程。这难道不是完全颠倒了黑白吗?
   达赖逃亡国外后,中央政府从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局出发,曾耐心等待他的转变,重回祖国,一直到1964年,还保留着达赖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职务。但达赖完全背弃自己曾经表示过的爱国立场,从事了大量分裂祖国的活动。他公开鼓吹“西藏是独立国家”,从未放弃“西藏独立”的立场;他成立了“流亡政府”,并在世界许多地方设立“办事处”,抛出“建国大纲”,制定所谓“西藏国宪法”,他组建叛乱武装,多次在西藏策动暴力骚乱,派遣特工、情报人员入藏搞恐怖活动,他造谣诽谤,还策划其他各种分裂祖国的活动。他奔走各国之间,到处鼓吹“西藏独立”,企图把所谓“西藏问题”国际化。综观达赖逃亡40多年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他非但不是“为西藏人民服务”,而完全是妄想恢复他失去的“天堂”,重新把广大的西藏人民沦为农奴,使西藏与祖国分离。他的这种痴心妄想是不可能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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