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外外交机构能为您做些什么?

2013-08-22 01:00

  一、什么是领事职能?

  1963年4月23日订立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对领事职能做出了明确规定。领事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包括:在接受国内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增进派遣国与接受国间之商业、经济、文化及科学关系之发展,促进两国之间友好关系;向派遣国国民颁发护照及旅行证件及向驻在国公民颁发签证;帮助及协助派遣国国民;担任公证人;对船舶与航空机及其航行人员给予协助等。

  二、什么机构具有领事职能?

  中国驻外外交机构可行使领事职能,为中国公民提供领事服务。大家比较熟悉的大使馆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机构。在外国非首都城市常设的领事机构,一般为总领事馆或领事馆,可在所辖领区内行使领事职能。目前,中国在160多个国家设有大使馆,在近50个国家设有80多个总领事馆或领事馆。

  三、中国驻外外交机构能为中国公民提供什么领事服务?

  中国的驻外外交机构可以为您提供以下领事服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为在国外合法居留的中国公民颁发、换发、补发旅行证件或回国证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为中国公民办理有关文件的公证、认证;

  ★ 在与所在国的法律规章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办理中国公民间的婚姻登记手续;

  ★ 当您的合法权益在所在国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或涉及刑事案件时,可以应您的请求推荐律师、翻译和医生;

  ★ 在所在国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为您撤离危险地区提供咨询,并提供必要协助;

  ★ 在您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时,根据您的请求进行探视;

  ★ 在您遭遇意外时,协助您将事故或损伤情况通知国内亲属;

  ★ 在您遇到生计困难时,协助您与国内亲属联系,以便及时解决费用问题;

  ★ 协助您寻找失踪或久无音讯的亲友。

  四、领事服务是万能的吗?

  同世界各国外交机构一样,中国的驻外外交机构不能超出相关的法律规定提供领事服务,因此领事服务不是万能的。这里列出一些常被询及的,但驻外外交机构确实不能做的事项,比如:

  ● 不可以为您申办签证,或在当地谋职或申办居留证、工作许可证;

  ● 不可以干预所在国的司法或行政行为;

  ●不可以参与仲裁或解决您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

  ● 不可以替您提出法律诉讼;

  ● 不可以帮助您在治疗、拘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

  ● 不可以为您支付酒店、律师、翻译、医疗及旅行(机、船、车票)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 不可以将您留宿在使、领事机构内或为您保管行李物品;

  ● 不可以为您购买免税物品。